为保证实验教学的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上海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中心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教学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参与实验的师生必须遵守化学实验室的各项安全制度。
二、进入实验室的所有师生都应熟悉化学实验室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化学危险品安全知识、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和用电、用水、用气常识;了解所处实验室水、电、气开关和各种气体钢瓶的位置及发生火灾时的各种应急预案;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的位置及其正确使用方法。
三、教师和学生做实验时必须穿实验服,从事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佩戴护目镜和防护手套(实验室负责准备),确保实验者人身安全。
四、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进行中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教师和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经常进行巡视,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仪器和实验设施安全。
五、 开放性、探究性的实验方案必须经相关教师签字后学生方可实施。
六、严格执行上海大学《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化学试剂处理办法》,严禁往下水道倾倒化学试剂或有毒、有害废物。有毒、有害废物及废液必须倒入指定回收容器,保持实验室及环境的安全。
七、各类钢瓶须用铁链或其它方式进行固定,并经常检查是否漏气。使用氢气钢瓶的必须做带报警和通风的氢气瓶柜。
八、各实验室的值日生课后必须认真检查全室的水、电、气、门窗是否关闭,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核查。
九、因违规操作或其它失误造成安全事故,责任者将受到通报批评及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