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平台实验室仪器使用规定

    创建时间:  2018-06-26  曹志源    浏览次数:


    一、宗旨

    本实验室所有仪器将在满足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对全校教师、研究生的科研工作予以尽量支持。

    二、仪器的使用

    1、教学使用

    由各相关教师提出,经实验中心常务副主任批准的本科生教学实验,为本实验室优先服务对象。

    2、科研使用

    本实验室是按开放实验室方式运转,鼓励本系教师、研究生及本科生通过培训后自行使用(本科生仅限部分仪器);有关获得自行使用权利的方法,请见仪器操作证管理条例。欲自行使用操作本实验室仪器者,须提前预约该仪器使用起止时间,并准时履约。取消预约须提前24小时。

    3、仪器分析实验室的工作时间为8:00----17:00(校定工作日),若工作时间内仍不能满足使用,再考虑开放晚上或假日。

    三、仪器使用费

    1、教学机时免费,其它费用由各课题组承担。

    2、仪器使用费的收取根据化学系制定的本实验室各类仪器的收费标准执行。

    3、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按校系及中心有关规定赔偿。

    4、严禁各课题组及相关人员代外单位测试样品,一经发现,费用由当事人自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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