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实验室低值耐用品和器材的科学管理,保障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各实验室低值耐用品和器材等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帐目完整准确。
2、对于低值耐用设备必需定期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及时修理或报修。
3、实验教学中,因使用不当而导致低值耐用品和器材等的损坏,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
4、其它部门需要借用仪器设备,在不影响实验课程的正常进行时,经实验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借用,由管理员负责督促、限期归还。外借或收回仪器时应当面验收,如归还时仪器损坏,应由借用者负责修复或赔偿。
5、实验所需的实验材料有专人负责申购、领取和保管。应留出足够的时间用于采购;尤其注意在每学期末,应汇总下学期初需用的试剂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及时准备,保证新学期实验正常开出。
6、两用物品(包括优盘、墨合、胶卷、可充放电池、磁盘等)的领用,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方可购买或领用,同时应办理购买或领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