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专职人员考核办法(上大化实教【2020】10号)

    创建时间:  2020-09-04  曹志源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实验中心专职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评价其表现、业绩和贡献,根据化学实验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按实验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依据各级各类实验技术人员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考核。

    1、“德”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态度、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2、“能”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理论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的熟悉程度、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技术管理能力。

    3、“勤”包括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出勤率。

    4、“绩”包括工作业绩、实验教学改革的创新效果、实验室建设及管理工作的成绩和贡献。

    二、考核办法

    实验中心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出勤率、日常检查评比情况结合自评结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档,对列入A档和B档的人员再根据综合测评和互评情况评出优秀(比例10%)

    考核所占比例

    考核项目名称

    考核指标

    对照考核指标填写已完成情况

    考核评分

    15%(初级人员25%)

    出勤

    教学过程中应做到提前15分钟到岗值班,期间不离岗。(依据各实验室主任记录)



    45%

    1.实验教学准备工作

    2.仪器培训工作

    3.岗位工作量满程度

    1.实验材料申购、管理,实验准备(质、量),实验室清理。

    2.实验室安全、卫生。

    3.仪器保养维护(完好率)、使用率(支持完成教学人学时数、样品测试量)、培训人数。

    (依据工作分配和完成情况记录)



    10 %(对初级人员5%)

    实验教改

    改进实验/工作(要求:投入教学或对教学有帮助,每年满足一条即可)

    1. 开发实验项目等;

    2. 改进或更新某部件、某仪器、某实验方法等;

    3. 改进实验环境、教学辅助工具等;

    4. 工作方法、条件的改进。

    3.实验改进获专利



    10 %(对初级人员5%)

    1.教学研究项目、论文;

    2.实验讲义、指导书、实验教材等实验教学文件的编写;

    2 实验竞赛

    3.获奖或考核评定优秀。

    要求:每年满足一条即可

    1. 参与实验研究项目(不计排名)

    2. 1篇/年

    3. 实验教学文件主要编写者

    4. 实验竞赛获奖主要指导者

    5. 获奖或考核评定优秀



    10%

    实验室主任班子综合评价

    依据工作态度、效率、管理水平、积极程度、成绩等给分



    10%

    实验授课情况

    依据实验授课教分计算(含本科毕业设计与实践)

    学期

    课程名

    学生人数

    学分

    教分





















































    其他兼职工作成绩

    班导师、行政助理、科研项目、科研论文与专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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