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办法(学校级)

    创建时间:  2018-06-26  韩靖    浏览次数: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期限,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正常进行,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以及《上海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上大内〔2016〕3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遵守制度,明确职责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好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禁止违章(规)操作。各单位明确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坚持“谁负责、谁管理、谁维护、谁保养”的原则,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所负责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常识和实际操作技术,以确保仪器设备能正常使用,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

    二、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的具体要求

    (一)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性质和对环境的不同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震、防腐蚀等工作,“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位校验”,使仪器设备保持应有的性能和精密度。

      (二)仔细监测仪器设备的工作运行状态,定期进行维护性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贵重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应记录在《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维修、维护记录本》上,一般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应记录在《一般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上,实验设备处将不定期抽查各类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三、仪器设备故障排除

    仪器设备若发生一般性故障,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予以排除。仪器设备若发生重大故障,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查明情况,向实验室主任或部门领导汇报,尽快采取维护、维修措施,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仪器设备操作须经培训,由专人操作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其他人员必须经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或设备供应商派出的技术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使用,每次使用做好记录。

      五、仪器设备维护经费预算申报

    仪器设备的部分配件有明确的使用寿命,设备管理者应提前做好相关易耗品和配件的经费预算和申报工作,以保证能及时更换配件,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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